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18:1-4
1以色列的全會眾都聚集在示羅,把會幕設立在那裏,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2以色列人中其餘的七個支派還沒有分給他們地業。3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4你們每支派當選舉三個人,我要打發他們去,他們就要起身走遍那地,按著各支派應得的地業寫明,就回到我這裏來。


第二次分地(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註釋:
十二支派進入迦南地後,分地是一個重要問題,《約書亞記》15章記載猶大支派分得在南方的土地,《約書亞記》16章記載約瑟支派(以法蓮和瑪拿西另半支派)分得在北方的土地。河東二支派半即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分得土地;只是他們遵守承諾,幫助其它支派打拼獲得土地後才回家。所以,約書亞催促餘下七個還未有承受土地的支派積極行動,實在十分正常合理。約書亞要求七個支派每個派三個代表,進行實地考察,繪製各支派的土地分配地圖。這個二十一人的考察團的任務是搜集地理資料,為7個支派的地界作具體的說明。這個繪圖只是列出7份土地範圍,還需要進行抽簽程序。《約書亞記》18章記載便雅憫支派分得的土地。

思想:
究竟神應許一同承受土地只是一種理想;還是一個應該實踐的原則呢?


牧者分享:
第三節中,「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這句話真是發人心省!神已把那地賜給他們,為何「耽延」呢?這個行為是要不得的。求主光照我們,讓我們起來、積極、主動的去得神已給我們的(應許)。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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