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父母無論自己的靈性如何,總是希望下一代有實質信仰價值觀,在我們這一代可以做些甚麼?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申命記四9-10)
一.榜樣的教訓 – 若行動「又講又做」影響會大,留下非常有力的回憶。上帝要以色列民見證「親眼所看見的事」叫下一代「學習敬畏我」明顯地從父母行為上見到,行為可以是負面,也有正面之分別。以色列人家庭的孩子大多於自小跟從父母,學習他們的生活表達。父母就是他們直接牧者,亦是顯出他們的管教能力。可是,我們沒有好好與配偶相處,發揮人與人相親相愛的美善,成為承傳的力量。因此,父親或母親就要常常對自己的靈命謹慎,常常認定自己屬靈身份,言談舉止孩子都會看在眼內,一切都會深深印在心內。
二.說話的教訓–「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教訓兒女這樣行。」是用言語的傳遞。非只在告訴是否完成功課、練琴、睡覺……。還要告訴孩子屬靈的事情,如父母的屬靈經歷、掙扎、屬靈的價值觀等。使孩子知道甚麼是好、甚麼是不好。從此建立一個有系統的屬靈生活態度。因此,父母不能假手於人,而是一種全方位的告訴。筆者所見,父母似乎忽略了!更甚是父母沒有屬靈經歷可以告訴孩子!只懂得會用傳遞信仰知識的方式,到孩子漸漸成長,發覺自己與信仰分離,父母甚少協助孩子整理信仰知識與生活經歷;他們便成為一個沒有信仰根據的人,對教會、信仰、教會朋輩都拒於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