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景光牧師

蘇景光牧師
恰如其分
刊登日期: 2024-01-14

「恰如其分」大致意思是說話、做事恰當,能達到最合適的分寸。本星期筆者因一宗輕微交通意外需要上法庭應訊。在法官裁決前給與筆者一個自辯機會,於是便解說當時的處境。最後也要向這宗意外負責並需罸款。法官最後一句向筆者語重心長說:「咁你以後小心d啦!」這次法庭經歷很不一樣,有機會親身見證其他案件審訊過程,不少人都表現緊張,亦未能回答法官問題,這位法官很有耐性向他們解釋,澄清問題要點,讓人回應適切的個人意向。這位法官恰如其分履行他的身份。除此之外,法庭內不同崗位職員亦很有效率及隨和地指示各人的安排,將沈重和緊張的心情緩和不少;這些職員都恰如其分履行他們的身份。因此,筆者認為所付出不是「罸款」而是「學費」!
 

除此之外,這次意外中負責調查的警員,筆者在接觸過程中都表現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地搜集資料尋找真相,有一次筆者與他在電話中討論一些觀點,他亦耐心地解釋,他恰如其分履行他的身份。
 

同樣,對於信徒是否恰如其分為耶穌作見證,我們總是以為已經充分做到了,生命就此沒有新的成長,難再有積極反應。例如父母請他們的孩子不再打機。也許會說:「知啦,知啦」。父母會有新的話題嗎?信徒沒有新的屬靈啟迪,難有檢視現在的「我」的能力,習以為常的心態,難於引起好奇心、難於認清自己是一個恰如其分的信徒。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是神所立的基督。」(路九20)彼得以為完全認識耶穌,基督再演繹出他自己:「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又要求眾人:「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2-23)耶穌要求眾人要恰如其分認識祂及為耶穌付出,不僅是在既有認識祂追求更新,才可以恰如其分作見證。這次法庭體驗雖不情願但很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