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明牧師

陳培明牧師
榮耀神,以神為樂
刊登日期: 2023-04-02

從教會辦公室的玻璃門向外看,見到一小群同學在打排球。想到兩星期前,與校長及幾位同學打排球,食了幾個「波餅」。這種球來球往的情景,使我想起讀中學時參加學校的排球隊,按球網的高度,我是屬於B Grade的。所以需要很強的體能才可以接球和「扣殺」,更需要很強的彈跳力才可以應付。那時年青力壯,未打球就先要操練體能。還記得跑圈練氣和掌上壓就少不了,而操練打球的技巧就是最基本。只是最深記憶的,莫過於「鴨仔跳」七層樓梯。不論怎樣練習,總覺得輕而易舉,因為只要睡了一覺,隔天便恢復體力了。
 

只是到了今天,莫說要打球,就是做其他運動,總是覺得地深吸力的力度大了很多,結果使我跳不高、跑不遠。反之,就是以食得飽足為主打,坐得舒服睡得安心為副手。但也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老了。
 

寫到這裡,就必需要看看人生到了這階段應要聚焦甚麼了。我一方面不甘於受著年齡的限制,另一方面不求凍齡或渴求年青時的力量,反而寄望著人生重新地定位,看到神要我在這時要作甚麼。《威斯敏斯特要理問答》(Westminster Catechism)說得好「人生最重要,最崇高的目的就是榮耀神,完全以祂為樂,直到求遠。」(Man's chief end is to glorify God, and to enjoy him forever)

是的,榮耀神就是我人生的定位。保羅在《林前6:20》教導我們「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又在《林前10:31》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這並不代表我的事必定有美好的成績果效,但我只求於盡心竭力為主。「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只願成為主「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太25:21》便已足夠。
 

但是,應在哪方面榮耀神,又在哪方面忠心呢?耶穌在《太25:40》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意思是事奉一些「微小」的人、「微小」的事,和滿足一些「微小」需要。
 

人生就是這樣,「微小」的需要往往消失在「偉大」理想裡。因此忽略了小滴的眼淚和內心微聲的呼喊,更把這些需要交託在社會制度之中,最終消失在茫茫的大海裡。「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並不是把小事放大,只是用常理和平常心來看待,這如故語的「惻懚之心,人皆有之」,就是這個簡單的道理,並不需要甚麼高言大志。我們真的需要在「微小」的事上忠心,關心「微細」的需要,更需要滿足「卑微」的訴求。就在這些事上榮耀神。這些「微小」的需要,就在天邊,也在眼前。
 

至於「以神為樂」。最近每次謝飯祈禱,都是開心快樂的,彷彿被聖靈充滿一樣。這並不表示所吃的都是佳餚美食,只不過是10元的腿蛋治,4元的茶葉蛋,26元的豬排飯等等。至於吃飯時所拍的照片,並不以「色香味」作準,只不過是腿蛋治、茶葉蛋和豬排飯,甚致一點吸引力都沒有的食物。這些飯餸,看不起眼,但都存著真誠而又感恩的心領受。原因?以神為樂,享受神所賜與的一切。人之所以開心快樂,並不是所想的得到滿足,而是體會到一切都是來自神。既是這樣,我們便可以「以神為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