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约书亚记

约书亚记19:1-9
1为西缅支派的人,按着宗族,拈出第二阄。他们所得的地业是在犹大人地业中间。2他们所得为业之地就是:别是巴(或名示巴)、摩拉大、3哈萨‧书亚、巴拉、以森、4伊利多拉、比土力、何珥玛、5洗革拉、伯‧玛加博、哈萨‧苏撒、6伯‧利巴勿、沙鲁险,共十三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7又有亚因、利门、以帖、亚珊,共四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8并有这些城邑四围一切的村庄,直到巴拉‧比珥,就是南地的拉玛。这是西缅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地业。9西缅人的地业是从犹大人地业中得来的;因为犹大人的分过多,所以西缅人在他们的地业中得了地业。


犹大支派让地(灵修文章已获「尔道自建」授权使用)

註释:
《约书亚记》13章记载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获得土地、15章记载犹大支派获得土地、16章记载约瑟支派获得土地、17章记载玛拿西支派中女性成员获得土地、18章记载便雅悯支派获得土地。土地分配基本上是一个极困难的课题,分配的时候总有先后次序,土地范围总有大小的分别。以色列人採取抽签的方法,可以说是公平的。若果其中一个支派不断扩张,其它支派却土地不足,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 《约书亚记》19:1-9记载西缅支派从犹大支派的土地中分配土地,换句话说,犹大支派要把自己的土地割让给西缅支派。犹大支派让地是值得欣赏的行为;但是让地并不包括放弃土地拥有权;只是容让西缅支派住在南面的地区。严格来说,犹大支派让地并没有吃亏。既然有剩余土地,而其它支派却缺乏土地,能够分享土地可以赢取友谊及其它支派的尊重。西缅支派虽然分得犹大支派南面的土地;不过经文记载的十七座城,十三座在南地、四座在设非拉这些城镇的拥有权及附近的地界并不清晰。由于西缅支派没有专属她们的土地,因此,西缅支派日后很自然与犹大支派同化、融合在一起。旧约圣经其它经卷甚少再提及西缅支派,她也完成了歷史任务。

思想:
资源分配从来都是艰难的事,要放弃已经拥有的并不容易,犹大支派的慷慨行动值得学习。你愿意学习资源分享的功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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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者分享:
感谢神!因为一切的好处都是从神而来的。这不单单是在头脑上的知识,而是应从灵里十分的确信。因为「拈阄」是出于神,所有的结果都是神美意的安排,故此不论是拈阄的次序,所得的地之大小、方向、位置等等,对他们来说都应没有异议。而犹大支派的表现,正正就是出于信心而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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