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杰先生 (兴田)

张世杰先生 (兴田)
大卫的悔罪
刊登日期: 2020-10-25

在教会中我们较少讲到「认罪」的课题。今日我想透过诗篇51篇,与大家分享大卫认罪的心路歷程。大卫因与拔示巴同房,又杀了她的丈夫,所以就得罪神。神遣先知拿单指证他的罪,他就谦卑接受,并作这诗。在诗中大卫讲到他不认罪时的光景,罪一直在他面前(3节),指控他,提醒他,使他心神不宁,并且被压得很重,失去喜乐平安(8节)。他向神认罪的第一步是他认同神对他罪的指控(4节),当神说这是罪时,他就说这是罪,不会狡辩,不会找藉口。他认罪的第二步是他为自己的罪感到痛悔(16-17节),不是表面上的认错,而是从心底认错(6节)。他认罪的第三步是相信神的完全赦免(7节)。


我们一般会认为,能做到上面这三步,就算是大功告成。确是如此!


大卫在认罪之余,他更行多一步,就是如何避免日后再得罪神。这种对神的态度非常好,是我们每个人都该有的态度。大卫知道自己在母腹时,就有了罪性(5节)。这种罪性,不保证他以后不会再犯罪,所以他怕自己会有机会步扫罗的后尘(撒上16:14),所以他求神三件事。第一是赐他一个清洁的心,能坚定地遵行神的旨意(9节)。第二是赐他圣灵来扶持他(12节)。第三是不要收回圣灵,使他步扫罗的后尘(11节)。


我们不知神是否有答应大卫所求的,但感谢神,神已将一个新心赐给我们(结11:19林后5:17),并将圣灵赐给我们(结36:27林前6:19、 约16:8)。「新心」和「新灵」使我们有能力胜过罪,能行在神的心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