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7:11-13
11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裏。12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13你起來,叫百姓自潔,對他們說:『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


取了當滅之物(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註釋:
《約書亞記》提出爭戰的原則是倚靠耶和華,耶和華神與人同在的大前題,是人要在信仰和道德生活上潔淨。在戰爭中留下當滅之物,會導致敗陣。約書亞記7:21記載亞干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重五十舍客勒的金子,就產生貪念,私自收藏起來。人的貪念實在可怕,亞干清楚知道約書亞禁止取當滅之物的命令,亦清楚明白所有金銀都要歸耶和華殿的庫房。亞干的貪念導致他犯錯,連累整個以色列群體。筆者認為由於以色列人攻打艾城遇到挫敗,於是查找原因,才發現亞干的罪…我們可以把我們在事奉上的挫敗也看成自己在當滅之物上犯錯而不自知。為甚麼我們在事奉上站立不住呢?豈不是我們內心有貪念,貪愛這個世界美好的事物麼?所有被貪愛的東西本身都是美好的,例如亞當及夏娃看見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悅人眼目的,而亞干所看見示拿的衣服也是美麗的。原來我們犯罪不一定是在行為上作惡;愛好美好的事物但超越了界線,也可以令我們犯罪。

思想:
1. 在教會群體裡面,個別成員未必可以構成整體的勝利;卻可以造成整體的失敗。我們應該小心謹慎,避免犯罪。
2. 美好的東西可以成為我們的試探。我們是否願意放棄那些神不喜悅的東西呢?

牧者分享:
人在暗地裡作的,或許會以為是自己選擇自己受,不影響別人。但亞干的事提醒我們,罪的破壞力驚人,使整個群體受損。美好的事物很吸引人,但一旦涉及惡,我們有否警覺,並堅定抗拒得罪神?靠自己大概不能,唯有常常體會自己的軟弱,祈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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