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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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我刚离开他们、就遇见我心所爱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领他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

註释:
3:1-3是一个「寻找」的段落。而3:4是「已经寻见」的阶段了。既已寻见,就把恋情公开,从一个私底下的阶段,伸展到公开恋情的阶段;就把她与良人的关系告诉自己的家人 – 母亲。此外,女子既「已寻见」她心所爱的良人,就不容他离开自己,更希望他继续留在自己的身边。

反省 / 应用:
信主的肢体,应要陪养一种「不容祂走」的关系。这不单是坚守所信的,也要在每次的灵修里,不是「水过鸭背」,草草了事地读圣经,乃是被主的话深深地吸引着,不容其他的事情阻隔。被主吸引的时候,我们应该是越读圣经,就越有味道,越祈祷,越不想说「阿门」。

祈祷:
主啊,我每次祈祷,每次灵修都是草草了事,求主帮助我,使我祈祷的时间越来越长,读圣经的时间越来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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